转发:【我的天祖春澜公和曾祖父秋山公与民族产业的交集】
2025-08-17 19: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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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位祖先~钱庄~民族资本~民族产业~民族实业~交集~社会贡献

文章作者:春澜公的五世孙~秋山公的曾孙   陈清淦


春澜公和秋山公,我的二位祖先和民族产业的交集始于清末民初的十九世纪最后十几年,二位祖先以国为本,以民为情,以陈氏永丰、宝丰、五丰等钱庄为主,对民族工商业、民族产业、民族金融业,特别是民族棉纺织业进行了长期的、大量的投资和融资,为民族产业的发展作出了一份应有的贡献,探其究、知其真,以史为鉴。

下面我主要引用十九、二十世纪的档案史料、报刊资料、家族记忆等多方的历史记载,有几份证据说几分话,求实探真,对二位祖先与民族产业交集这方面的史料或者实证作一个简要的介绍,以此缅怀春澜公和秋山公——我的二位祖先。

在此之前,我们先对二位祖先的身世有一个明确扼要,以史料实证为基础的回顾。二位祖先又是如何在世纪之交、政权更迭、制度更替、民心思变这样的大历史环境下,用商人的智慧和德仁之心去创业和兴业,用商人之道去寻找投资与发展的商机。由此,我想尽力说明、说好二位祖先这段有意义的小历史,不枉虚度。

天祖陈渭 号:春澜 籍贯:浙江绍兴上虞(1837年5月1日~1920年2月13日)享年83岁,皇权帝制下的二品候补道,(参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档号:04-01-38-0191-059、 04-01-30-0507-008、 04-01-30-0509-012,由浙江巡抚聶缉椝、张曾敭、增韫三位“省长”分别于光绪三十年、光绪三十二年、宣统元年禀奏的三件朱批奏折),表彰春澜公急公好义、为民谋事、乐善好施,准照例建坊二次。春澜公是一位缙绅,一位乡贤。现浙江绍兴上虞小越横山的故居保存完好,2013年被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见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

曾祖父陈炳耀 号:秋山 籍贯:浙江绍兴上虞 (1889年6月9日~1974年8月8日)享年85岁,皇权帝制下的郎中(五品衔),(参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档号:04-01-30-0509-012由浙江巡抚增韫于宣统元年禀奏的一件朱批奏折),这件朱批奏折里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即从浙江省长增韫的“奏折”直至最高权威的“朱批”都确认了春澜公与秋山公是祖孙关系,浙江巡抚增韫于奏折中明确:“职员陈渭之孫俊秀陈炳耀作為監生獎給郎中”,宣统元年四月十九日皇帝朱批“著照所請該部知道”,这是一份最具权威的,以朱批奏折确认的,官方的、正式的身份证明文件,秋山公是春澜公的孙子无可非议。

另外,秋山公有1965年、1970年与政府的自述,秋山公在自述中就开宗明义说清了自己与春澜公是孙子与祖父的关系,“祖父逝世其遗产全部由我继承,”在自述中有这样一句话,明确是春澜公唯一的继承人。并且,秋山公多次委托田祁原为代表,“公开登报声明继承权力,明确继承祖父陈春澜遗产的唯一性,如有异议可诉至法庭”,(见1926年6月14日等申报)在当时1920年至1949年止,始终也没有发现其他族人拿出任何的证据,并拿着证据去法院主张过继承遗产的权力,要知道,这可是一笔巨大的财产!没有谁会放弃的。

在此郑重说明,只为保全历史的真实和完整。

春澜公早年到上海创业,曾先后做过小工、小贩、钱庄的跑街、洋行的买办,开过春记货栈,货栈多家分号足迹踏之江浙鄂等地至奉天‹营口›,(见1888年8月29日等申报)有德丰、成德丰两家洋货号,(见1922年7月1日申报)早年居住于公顺里。(见1888年4月23日申报)

春澜公1888年与他人合作创立了了第一家钱庄——永丰钱庄,那年,春澜公已五十多岁了,在此前,虽也有公开的慈善捐助(见1888年前后的上海申报等报载),但有心而力不逮,只能几十最多上百银元,在此之后,春澜公要用赚来得银元,开始践行自己心愿所要的商道之路。

春澜公1888年开出的第一家钱庄——永丰钱庄,总股本为十股,春澜公七股,合伙人占三股,后收购了合伙人全额三股之中的二股半,(见上海档案馆Q93-1-37)二位祖先以“丰”为标志,与他人合伙或独资陆续开设了多家钱庄,(见上海钱庄史料754页)永丰钱庄在当年是经营稳健、实力雄厚的大钱庄,永丰钱庄至清末存放贷业务已超出100万两以上,二十世纪初1918年至1925年单永丰钱庄每年盈利就逾10万两,(见上海钱庄史料106页、见上海档案馆Q93-1-37、 Q190-1-14089)可见,当年陈氏钱庄的规模和年盈利水平是相当可观的,春澜公和秋山公二位祖先当年也创建了庞大的产业,从虹口的久耕里到长宁的愚园新村,从东到西横跨了当年的上海地界。

光绪十四年(1888年),春澜公刚创办了第一家钱庄~永丰钱庄,同年8月,盛京(沈阳)遭遇百年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春澜公念同胞于水深火热,八月二日即与营口陈春记货栈分號潘介眉了解災情,(见1888年9月13日申报)紧接着八月初五發出第一號信,(1888年9月16日申报)赈灾之事刻不容缓,自家的钱庄暂且也顾不那么多了,春澜公积极呼吁社会各界名流绅士参与赈灾,参与者:盛宣懷 陳煦元 施善昌 陈德熏 葛纯孝 王松森 经元善 楊廷呆,(见1889年1月21日申报) 以及徐克敏 袁九龄 朱宝珊 叶成忠 楊殿臣 朱叔梧 姚荻松 杨培选 阮可均 楊家福 李拱辰 周家楞 阮天锡 张鸿禄 潘介眉等,在持续近一年的时间里,主持统筹并全程参与了奉天赈灾事件,努力响应各方救灾的关切,努力筹措钱物,尽快运送到陈春记货栈营口分号,及时送往灾区,组织分发给灾民以解燃眉之急,得到社会各界的褒奖。(参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档号:03-9965-029 庆裕-盛京将军的录副奏片 光绪十四年十二月初六日)

以后多年,春澜公又陆续捐私资筑桥修路、筑坝修堤、助教兴学、公益善事,春澜公没有忘记自己的初衷,用赚来的银子,践行着自己心愿所要的商道之路。扎实地走在自己的大商之路上,春澜公是要一直走下去的,他还要自己的子孙后代也走一条光明正大的路。

老百姓和政府也都没有忘记春澜公真心实意为民所为做的实在事,这是没有花架子的,老百姓和政府心里明镜似的,他们有实事求是的评价,有一段春瀾公服务地方几十年的简明纪要。

以下是中央政府公报对春澜公生平褒奖的摘录:“為浙紳陳渭迭捐鉅款事屬難能擬請特予褒揚以昭激勸事九月六日准浙江省長呂公望咨稱會稽道屬上虞縣紳士陳渭樂善好施老而彌篤凡遇地方大工程大慈善……無不踴躍……今者年屆八旬猶復賡續進行孜孜不已……年已八旬自奉俭约……自前清光宣之季以至於今……為艱忍卓絕之事功三十年來為數已愈十一萬有奇……”(見“政府公報 公文:十月四日第二百七十號”、“政府公報 命令:十月二日第二百六十八號”),地方政府褒奖的摘录“浙江省长公署咨內務部據上虞縣知事詳情獎勵邑紳陳渭義行卓著咨請察核由 ……故在橫山本村創辦春暉學堂先自兩等循序而進於中學組織完備智德並重獨捐學費銀五萬元……非提倡實業不足以富國而利民於是興辦墾牧創立公司出鉅資十萬元……澤被桑梓……購洋貨日用自一元以上必親自支出不敢妄費其儉約之風近者觀感遠者與起足以移易習俗……歷歷細數三十年捐銀幾十萬……”(見“浙江省長呂公望 浙江公報 咨:九月三日第一千六百零九號”、 浙江公報 訓令:九月三日第一千六百零九號”)以上的政府公报、浙江公报均为民国五年即1916年,包括其中的叙事。

可见,人说节俭,堂堂缙绅使洋一元而亲为,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公报”所指“俭约”可见是有口皆碑,公报中又历数春澜公捐银明细,这里不一一细说,只特別想说的是:“1908年捐己私资银元五万创办私立春晖学堂,春澜公语:“为地方培养人才,亦国民应尽义务,将来毕业,亦当与官立学堂一例办理等情。(见浙江巡抚跪奏上虞县职员陈渭独捐钜款创办学堂请移奖折)这是废除科举改学堂后,响应新学制为国家培养人才,春澜公个人的愿望。 1910年出资十万元,请乡贤合作,创办了上虞春泽垦牧股份有限公司,(见浙江官报 文牍類三九九)上虞有了以现代农场为雏形的,集合农工商贸加小额银行等功能的垦牧公司,这是一个试图从根本上改变农村面貌和农民意识,春澜公个人的举措。

春瀾公一挥手就捐银万元,而自己用洋一元需亲为,不敢枉费,这万元与一元形成了鲜明的反差,两者的反差刻化了人性的闪光,深化了人格的力量,升华了春澜公的大商意志,即义无反顾坚定地走自己的商道之路。

春澜公在生命的最后时刻,1919年底又捐己私资二十万银元,完成了创立“私立春晖中学校”,这是长久以来一直想要去完成的心愿,也是最后的“素愿”,这么看,春澜公为了一生的心愿,在自己的商道之路上用己私资已远超四十万银元,回头再看,春澜公的素愿也正是他一生最后的追求,这就是要渡向精神世界的彼岸,春澜公以德取财;以义用财;以仁施财;严俭治财,而为商一生。春澜公以大商无算;大道无疆;大爱无言的大商之道践行了自己的信念,实现了自己的价值观。

秋山公1920年接办春晖中学后遭遇了办校的资金危机,毫不犹豫又捐己私资多少万元呢,这是个谜?现摘录春晖中学首任校长经亨颐当年的语录供人们参考:“……,一定要保守“春晖”二字,只有第二希望,由创立继承人续捐5万元,再免息借给本校20万元,仅以得息充常年费,……,创立继承人如表示决绝,惟有请各校董负责另募,应先改名为白马湖中学。”(见《呈校董会议案》1922一月 经亨颐 第五件 录自上虞档案馆1932年第71卷(下)第67~94页),这是事实,经亨颐校长也两难,办私立学校是必须要花钱的,一校之长也不能做无米之炊,这就引出了创立继承人的职责所在,引出了创立继承人的办校意志,在这里,创立继承人用银子就是恪尽职责和坚定意志最直白的体现,用银子就是最有用也是最明确的答复。

开学了,春晖中学并没有改名,校名却正是经亨颐校长亲笔所书的“春晖中学校” ,这五个大字高挂校门,经亨颐校长的语录:“一定要保守“春晖”二字,只有第二希望,由创立继承人续捐5万元,再免息借给本校20万元,仅以得息充常年费”,这是字字千金、绝无戏言,那么,答案显然应该就在这“春晖”二字的字里行间了!

中国近代著名教育家经亨颐题写的校牌

1928年春晖中学扩办高中部,秋山公又捐己私资银十五万元。(见春晖中学档案)银元有价,人心无价,秋山公践行着祖父“三个一定要”的办校训示,春澜公生前特立下办校训示嘱其孙秋山公定要照办,即:“春晖中学校一定要不遗余力办好办下去,春晖中学校事务一定不得干预,春晖中学校发展一定要尽心尽力支持。”私立春晖中学校一直办至1956年公立为止,春澜公和秋山公的拳拳之心无愧自己的一生。

附上1955年春晖中学的第一任总务和最后一任主任校董章育文写给当时春暉學校领导的信,辅以佐证。

逕復者:接11月17日來信,收悉 茲奉答如下

本校校產股票計有:

1、閘北水電公司,6815000股,公司在上海四川北路,股票在我處;

2、統益紗廠,250000股,公司在上海江西路,股票亦在我處;

3、中一信託公司,5000股,已歸併入公私合營銀行,通信同事,由上海寧波路公私合營銀行董事會,股票為登記,現在董事裴鑑德先生處;

4、蕭紹嵊汽車公司,10184股,公司已破產,股票在裴鑑德先生處

上項股票除(4)外,我們常有交與政府或學校的計画,因為公司都已公私合營,可以轉入公股。又,現存我處的公債如何處理,前函已詢及,回說待校長回來後,再給確息。應怎辦,候示遵行,此復 春暉中學 校董會章育文 20-11-1955

根据上海档案馆的档案资料,闸北水电、统益纱厂、中一信托三家公司分别创立于1924年1920年和1921年直至公私合营,财务报表显示,三家公司盈利很好且相对稳定,(见上海档案馆闸北水电Q577-1-568等 统益纱厂~中外金融周刊1941年第四卷第七期15页等 中一信托Q329-1-32)简略介绍仅供参考,另有公债、学杂费等补充,学校正常的教学应该是可以的,办校是有保障。

中国近代著名教育家经亨颐题写的校牌

以上信件可知,至1955年底,私立春晖中学校有股票七百多万股及若干公债的校产,这些校产是二位祖先用捐己私资的办校基金以得息充常年费,保证学校能正常运行,基金的安全有效是关键,能持续稳定的供给是核心,基金的所有者、持有者、管理者、使用者都要在道德和制度约束下各司其职,他们要有共同的道德自觉和甘于付出的服务意识,如此,办校基金才能幸运的长久保存好,私立学校才能办的下去,这里朴素的商人服务意识得到了朴实的回报,事实证明,这是长此久安成功的办校模式。

注:一百年前一元的价值是现在的数百元。

二位祖先从二十世纪初陆续与多位颜料商合作创办了多家钱庄,还陆续投资购买了多处房地,并兴办民族工业企业、拓展民族商业领域。以下均以档案史料(见上海档案馆Q76-5-28、Q76-5-29等、申报等报载)和秋山公自述为依据列:

1、永丰钱庄,2、宝丰钱庄,3、人丰钱庄,4五丰钱庄,5、滋丰钱庄,6、春元钱庄,7、鸿丰钱庄。8、中一信托(中央信托),9、人安里,10、人和里,11、人瑞里,12、石门一路251弄4号“觉庐”(秋山公的长孙1929年12月25日在上虞出生后,秋山公1930年在的上海定居地)‹见秋山公自述›,13、宝兴邨(宝丰钱庄的职员宿舍),14,愚园新村,15、常德路609号,16、北京西路1220弄57号(15.16为户籍暂住地),17、茂名南路163弄10号(秋山公最后的居住地),18、北长康里(钱庄抵押物的仓库),19久耕里,有《上海市行路号图錄》、《老上海指南》等可供參考。

二位祖先还创办了兴业热水瓶厂股份有限公司(见上海市商会1947年各同业公会理监事名单、上海档案馆S74-1-13-141),生产双喜牌热水瓶,在南京、杭州设分销商,产品远销南洋等地。收购了依巴德电器公司这是一家老牌的英国公司(见上海档案馆Q78-2-15064),经营进口国防和工业用的电器设备。参股麗安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见上海市工商业概览1948年)。丽中丝绸实业有限公司(见申报1943年7月15日)等等。

综上所述,这是二位祖先的身世和家史,试用档案史料、民间记载和实证的三史互证为原则,以史为鉴,力求回归历史本来的真实,二位祖先在物质领域有能力,在精神领域更有意愿,去实践关乎国计民生的社会活动,体现祖孙两代人的社会责任意识,提升家族的民族产业实力。

现言归关于“二位祖先与民族产业交集”的正题。

最早是源于在十年前2015年的某一天,我在上海图书馆查找资料时,《上海钱庄史料》一书中有这样一段文字引起了我的好奇和关注,即:“(三)对大中华、恒丰、大生三家纱厂的联合放款:

1,大中华纱厂 —— [大中华纱厂]公司债以1922年11成立,不过半年而公司停顿。所以亏损如此迅速,则由1923年春间花布市价暴落之故。即另由钱庄五家组织营运垫款银团,~编者注:钱庄五家实系安裕、福康、永丰、福源四家钱庄和中央信托公司。原订放款合同自1923年1月17日起,以二年为期,在不超过50万两之数内,由借款人随时凭据……向“银团”抵借款项。

(摘自上海钱庄史料173页)

3,大生纱厂——永金公司是永丰钱庄与金城银行共同设立,专门对南通大生纱厂放款的机构,永丰放的数字比金城为大。李济生是永丰钱庄的经理,永丰当年(1921~1926年)存款约达千万两。李济生的儿子李升伯即通过永金公司的关系进入大生纱厂。(摘自上海钱庄史料174页)

两段文字都说了大中华纱厂和南通大生纱厂与永丰钱庄渊源关系的口述历史,这里要说明一事:永金公司的“金”即金城银行,此银行上海分行经理吴藴斋的父亲吴寄尘是张謇的得力助手~大生纱厂驻沪事务所所长,他也是大生纱厂的决策者之一。所以,永金公司和大生纱厂之间这层这种特殊的关系,是有相互信任的基础条件,这是能够保持长期合作的关键所在,也是能够合作共赢原动力。在二十年代上海工商业现代化进程的初期,这是民族资本和民族产业成功交集的典型案例,这样的合作连接着当时庞大的资金需求,牵扯到很深的犹关利益,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决策层的人事关系在传统工商业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综合纽带作用,能保证资金来源的充足和稳定,这是当年民族实业客观真实的生存写照,也是对抗风险的经营之道,由此可见,民族产业与民族资本是休戚与共、息息相关的命运共同体,推动着当年社会的发展,大生纱厂走过了一段不平凡的发展之路。

此外,南通大生纱厂还与永中公司(永丰钱庄和上海银行、中国银行为主与多家银行以及多家钱庄组成的放款银团),同样在融资、贷款业务中与大生纱厂保持数十年的时间,上百万元规模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详见以下南通大生纱厂的有关档案)

1920年代初,由于南通大生纱厂忙于扩大生产规模,在与各方的资本博弈中稍有疏忽,致使资金链失衡,大生纱厂的资金周转发生困难,生产停滞、经营亏损,陷于困境之中而被利益攸关方监管,不得己在1922年后,寻求江浙沪的银行和钱庄为其提供资金支持,这时,以永丰钱庄为主,自愿组成的永金、永中两家公司伸出了援手,共同设立放款银团,是专门对南通大生纱厂提供借贷放款业务的机构,由银团介入了部分的资金管理,永丰钱庄经理李济生(永金公司经理)的大儿子李升伯就是在这样的背景条件下来到大生纱厂担任经理,他应该是代表永金公司具体参与了大生纱厂的经营活动。

(见上海档案馆Q264-1-875、Q-264-1-885-1、Q275-1-597)

在1920年代初,二位祖先的钱庄就已有参与中国当时民族实业金融活动的痕迹,就已有参与大型纺织企业的资产重组,投融资和民族企业扭亏为盈的社会实践,但与民族产业交集的深度和广度又是如何,这是我高度关注,需要找到答案的问题。

当时因资料寥寥,一个缺乏专门知识和专门训练的门外人,没有勇气和能力去进一步跟踪挖掘和探究,后经趣意相同者、专门研究者和朋友的鼓励和帮助,我也深知祖先之事之责任所系,历史之事匹夫有责,探究保护好过去的历史也是文化认知的现实需要,应该义不容辞去做,功夫不负有心人,十年磨一事,略有收获,特简述如下:

摘录二位祖先的钱庄与南通大生纱厂交集合作的部分上海档案馆藏档案,至于私人往来的信息,还需再去看南通档案馆的号信,档号:“B401大生沪事务所”,从我目前能找到的档案资料和报纸摘录等记载,最早是1924年旧历甲子五月廿七日。

春澜公和秋山公与南通大生纱厂(张謇)的渊源

南通大生纱厂卷宗档案号Q264-1

1,(685-5)1924年旧历甲子五月廿七日大生纱厂与永中公司立合同,借款规元一百万两,约合银圆140万元,期限一年可延期(档案15页:以下同)

2,(659-1)1934年7月1日永中、永金两银团与大生一副厂营运借款合同,记洋肆百万元(4页)

3,(873)1926丙寅年七月初一永中致金城银行,永中公司去年借舆大生一厂120万两及厂产押款30万两到期,其中金城银行40万两,1925乙丑年七月初一致金城银行(附合同二份),1935年10月5日银团草拟合约中特别说明“李”为加推代理人,最后有永中银团一词(18页)

4,(874-1)1929年12月28日大生纱厂致金城银行、永金公司与大生附厂签押款67万两,其中永金公司20万两(2页)

5,(875)1931年8有10日大生纱厂致金城银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永金公司规元30万两,商承贷款(18页)

永金、永中两公司卷宗档案号Q374

6,(Q374-51-1)1931年永金公司账册,永丰付10万,滋丰付9万,金城付4万,宝丰付1万,大生收28万(7页)

7,(Q374-51-2)1933年永金公司账,大生副厂结欠411288元、469762元,永中结欠257221元,永丰结存157408元,金城结存76699元,滋丰结存184049元,益昌结存6302元,上海结存72259元,恒力结存40700元,怡大结存8782元,宝丰结存4933

元,致和记结存9784元,等(32页)

8,(Q374-52-1)1929年永中公司总清,永丰付595821两,永聚362542两,中央信托238271两,金城103421两,厚丰134540两,滋丰258545两,怡大36202两,和丰36202两,鸿丰41337两,宝丰40688两,上海67944两,中国177701两,交通14363两。廿二、廿三年永丰付400866元,中央信托203441,金城1101720,中国203441,滋丰256489,怡大20519,和丰100816,鸿丰10172,大生一厂民十九至廿三年账,廿一年年息八厘金城存放结单(40页)

9,(Q374-52-2)1933年永中公司总清,永丰上届结存洋771801元,付洋1000966元。大生一厂上届结欠2440459元,结欠洋2451412元。永金上届结存洋131515元,结存257221元,结存1983元。中央信托上届结存156896,后结存359497。金城上届结存62749,后结存110372。中国上结存65636,后结存304552。滋丰上结存667217,后结存1408534。怡大上结存23658,后结存55516,和丰上结存20998,后结存53445,鸿丰上15206,后结存30165。宝丰上届结存30266,后结存140。除以上9家以永丰为主的永金公司、永中公司银团长期参与合作外,还有福源、赓裕、恒隆、义生、衡通、恒利、益昌、上海、恒赉、同春、同润、滋康、统原、慎源、同庆、至中、上海等17家银行和钱庄一起参与短期零星的贷款(50页)

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有关永金、永中与大生的往来账目

档案号Q275-1

10,(597)1935年上海银行致大生商榷按永金公司原案放贷,有1935年5月大生月计表永中定期40万,往来2,898,664。1926年上海银行、永金公司与大生签借贷规元67万两一年期合同,1927年继签65万两一年期合同,并可展期(30页)

11,(598)1931年~1934年大生财务明细账略,(大生纱厂的财务报表和总账)有永金、永中公司往来款项每年每月始终都在几十、上百万元规模,而且是连续的详细账目(50页)

12,申报及其他报刊摘要(15页) 2024年9月30日

这些只是从1924年到1936年的有限资料,时间跨度仅有十几年,可以分为三类:

一、南通大生纱厂的卷宗Q264-1,主要是南通大生纱厂保存的与中金、永金两公司和金城、上海两银行所立的借款合同。

二、中金、永金两公司的卷宗Q374,主要是保存南通大生纱厂与中金、永金两公司所组成的银团所立的借款合同。

三、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上海银行)的卷宗Q275-1,主要是保存上海银行与永中、永金两公司对南通大生纱厂的放贷合同,代为保管的南通大生纱厂1931~1934年的财务明细账略。

虽然因年代久远资料有限,但即便如此,也能从以上档案中不难看到,在有限年份的财务档案资料中,以永丰钱庄为主的永中、永金两公司所组成的两个银团,从放款以百万元规模之大,持续时间十多年之长久看,(因资料有限持续时间不详)显然是倾力尽力的,这对大生纱厂的资金需求发挥着巨大的关键作用,为大生纱厂的稳定生产经营,扩大产业规模,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民族资本(放款银团)这一举措为振兴民族产业提供了一条有力有效成功的途径,为民族实业的生存和发展作出了贡献,其中永丰钱庄所起的作用更是不容小觑的,起到了一定的主导作用,包括宝丰、和丰、厚丰、鸿丰、滋丰、中央信托(中一信托)这些钱庄也都参与其中,可以想象,南通大生纱厂~民族工业的标杆,实业界的旗帜,二位祖先能与之深度合作,是信任和信念的交集,在南通大生纱厂(张謇)最困难的时候与之共克时艰,为复兴民族产业而不遗余力,可以想象,二位祖先与民族实业交集的渊源是很深远的。

我在找到二位祖先与南通大生纱厂如此深刻交集的资料后,深有感触,浮想联翩,真想去南通市档案馆再仔细看看南通大生纱厂的号信,寻找二位祖先与张謇先生之间的渊源。

我想,不知二位祖先除了大生纱厂,大中华纱厂以外,是否还有更多民族产业、实业的头部企业与二位祖先有何交集、深度又如何?带着这些问题再去寻找答案,看到了申新纺织公司、统益纱厂等纺织业上下游的头部企业与二位祖先的钱庄关系也都很密切,交集深远,看到二位祖先与浦东储蓄银行,中和银行、闸北水电等民族资本和民族工业交集也很不一般,(上海档案馆Q76-5-29有股票载录和欠款摘录)看到与商办浙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见1911年2月29日、3月申报~春澜公是董事)。商办全苏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也有交集。(见1920年12月20日申报)

春澜公和秋山公二位祖先与申新纺织的渊源

据有限的档案资料显示,最早有1931年2月10日永丰钱庄与申新公司立抵押合同,借贷规元100万两,顺延三个月后展期二年至1933年5月10日,有1932年9月16日有荣宗敬先生致秋山公的信函,有1936年10月19日荣宗敬先生就申新二、五厂与永丰钱庄事宜致中国、上海两银行的亲笔函抄件。(原件存中行)还有宝丰、和丰、鸿丰、滋丰、春元、中央信托(中一信托)也都参与了对申新纺织公司的放贷借款业务,直至1951年。

以下是上海档案馆藏档案:

申新纺织公司档案卷宗号:Q193-1

1,(26)1933年11月12日中国银行、上海银行、永丰钱庄与申新纺织立租赁契约一年(3页)

2,(27)1934年1月24日福泰钱庄、中国银行、上海银行、中央信托、鼎康钱庄与申新纺织立租赁契约一年六个月(4页)

3,(28)1936年7月14日二、五厂申请银团复工函,1938年5月2日函中国银行意与美国企业合作(27页)

4,(29)1942年6月11日申新一、八厂银团欠款全部还清(2页)

5,(90)1932年9月16日致秋山公昱禧(1页)

6,(92)1933年7月20日荣宗敬因病致各钱庄,聘李升伯为总公司发展部经理,李伯升以事繁不克兼顾推诿(3页)

7,(93)1934年9月18日申新致集益银团,福泰、永丰、滋丰等钱庄,荣宗敬亲笔函件致中国、上海两银行就有关永丰钱庄事宜特别说明,7月25日有关押款复中央信托(6页)

8,(94、95)1935—1937年申新公司致申新李济生、永丰议季节性收棉贷款,致怡大(4+1)页

9,(319)1940年5月27合丰企业公司与鸿丰立抵押借据(1页)

10,(472)1936年永丰暂记欠款(9页)

11,(473)1935—1937年申新会计郶,记滋丰、永丰(5页)

12,(474)1937-1938年申新会计郶,1939年记春元、宝丰、滋丰多条与申新贷款来往函(13页)

13,(486)1942年申新财务表格里有滋丰、永丰、宝丰及各厂押款,总公司其他有宝丰李济生、陈馥桂‹永丰钱庄的账房›(酬金),总公司欠款有滋丰,已和解约定者滋丰14万,和丰3万,永丰45万,宝丰23万,中一6万,滋丰40万,远超其他约定者数倍至十倍(28页)

14,(507)1938年中行潘久芬致李济生,由中、上两银行各拨5万元送永丰(7页)

15,(508)1936年有关申新营运借款银团办事规则(6页)

16,(526)1932年11月申新五厂立借款合同,中、上两银行、永丰钱庄规元各50万两,共计150万两,一年期至1933年11月11日。1933年11月12日申新五厂立营运借款合同,中、上两银行、永丰钱庄各42万银币,共计126万银币。1933年11月12日申新五厂押款合同,中、上两银行、永丰钱庄各69.9万银圆,共计209.7万银圆,定一年期至1934年(12页)

17,(527)1934年1月24日申新一、八厂立押款合同,福泰27万、中行135万、上海银行297万、中央信托54万、鼎康27万,共计银圆540万,此合同是1933年1月24日所订合同到期续立,1934年1月24日一、八厂立营运借款合同,上海银行220万元、中国银行100万元、中央信托40万元、福泰20万、鼎康20万,

共计四百万元,订期一年六个月至1935年7月23日止,可展期。

18,(528)1934年8月15日申新一、二、五、八厂与上海、中国两银行、永丰、中央信托、福泰、鼎康签补充营运借款合同。

19,(541)《抵押合同》1931年11月1日申新六厂与公利银团立合同借银180万两一年期,中国银行48万两、中央信托25万两、宝丰9万两,其他7家银行钱庄承贷98万两。1932年1月27日申新六厂与聚兴银团立合同,借贷100万两,其中五丰、聚康各30万两,恒兴20万两,宝旭、存德各10万两,一年期。1934年3月20日申新六厂与集益银团立质押契约合同,借贷银币340万元一年期,其中宝丰、中央信托各34万元。另:同前,申新六厂与集益银团立营运借款契约合同,质借活期银币150万元,暂定一年,宝丰、中央信托各15万元。申新六厂与集益银团立营运借款合同,质借活期银币150万,期限六个月,宝丰、中央信托各15万元(32页)

20,(542)1931年2月10日申新公司与永丰钱庄立抵押合同,借贷规元100万两,三个月,1931年5月10日止。1931年5月10日申新公司与永丰钱庄立营运借款合同,借贷规元100万两,一年期,1932年5月10日申新公司与永丰钱庄立营运借款续合同,展期一年至1933年5月10日(14+13)页

21,(544)1934年8月29日申新公司与滋丰钱庄立抵押合同,

银币40万元一年为期至1935年8月29日(6页)

22,(551)1937年(银两户)特种抵押、定期信用利息计算单。

23,(1144)1933年8月2日荣宗敬聘王禹卿为申新纺织公司总经理,李升伯为经理(3页)

24,(-1957)1950年申新九厂归还行庄部分借款(1页)

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档案卷宗号:Q275-1

25,(308-8)1933年12月26日(通函第一号)申新五厂各欠中国、上海两银行、宝丰钱庄699,300元,共计2,097,900元(6页)

26,(573)1934年8月15日申新纺织总公司与永丰、中央信托、福泰、鼎康、上海、中国、两银行立补充营运借款合同,贷洋80万元,期限六个月至1935年2月半为止(17页)

27,(574)1932年11月11日申新五厂与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中国银行、宝丰钱庄立营运借款合同,规元90万两,各承借30万两,期限一年至1933年11月10日,同前,各承借上海规元50万两,合共150万两,一年期至1933年11月11日(20页)

28,(577)1942年6月30日荣鸿元致上海银行等组成的银团结束,永丰钱庄致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已收到申新还款国币102万元,有1936年10月19日荣宗敬就申新二、五两厂与永丰有关事宜致中国、上海两银行的亲笔函抄件,(原件存中行)1934年6月20日本行对申新各厂押款细数分析表,(18页)

注:一块银圆=0.715规元、一规元=1.399银圆

据当年不完整资料提供的参考,从1931~1942年是申新纺织公司的大力扩张时期,也正是二位祖先的钱庄投入巨资的时候,(百万元规模)二位祖先不失时机,积极参与了申新纺织公司振兴民族产业的举措,为民族实业的发展及时添砖加瓦,为民族的复兴伟业奉献财富,二位祖先与申新纺织公司的交集可想而知,尤其是与申新集团大老板荣宗敬先生之间的私人关系,更能说明合作交集是有深厚的信任基础,有共同的理念和价值观,是建立在合作共赢基础之上的商道,从1931年百万规元的借贷开始直到1950年与中一信托还来往的记录,这是难能可贵的。

二位祖先还与其他民族实业也有广泛深入的交集:

(一),商办闸北水电公司——从商办闸北水电公司1924年创立开始,永丰等钱庄就与之有账户资金的往来,并持续多年(见上海档案馆:Q577-1-568),1931~1937年永丰钱庄参与银团借款,有持续长达五年几十万元钜资的出借(见上海档案馆Q5-3-1660、Q577-1-1359)永丰钱庄的李济生经理长期担任商办闸北水电公司的董监事(见上海档案馆Q577-2-285),宝丰钱庄1952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公私合营银行联合总管理处”的资产类目录中也有闸北水电股票五百多万股。(见上海档案馆Q76-5-29)

(二),大中华橡胶厂兴业股份有限公司——永丰钱庄的李济生经理长期担任董事,民国二十三年担任董事长(见上海档案馆Q38-21-13、S234-4-10-161~1950年7月17日)

(三),统益纱厂——创立于1919年,宝丰钱庄是统益纱厂的主要股东(见上海档案馆Q194-1-190、……)

(四),商办上海内地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1915年,永丰钱庄的李济生为重要股本(见上海档案馆Q55-2-1290)

二位祖先与民族资本的交集也很多:

(一),浦东商业储蓄银行——永丰钱庄的李济生经理长期担任董监事(见上海档案馆Q311-1-1)

(二),中和商业储蓄银行——永丰钱庄的经理李济生长期担任董监事(见上海档案馆Q326-1-43)

(三),中央信托公司(1935年更名为中一信托公司)——1921年6月2日由46位发起人开创立人会(见上海档案馆Q329-1-3-1)其中田祁原、李济生、陈一斋、陈茂恒等多人与二位祖先的永丰、宝丰、兆丰等钱庄有关,每位发起人实收62500元,(见上海钱庄史料122页)从中央信托公司1921年创立后由田时霖先生为首任董事长起,1925年田祁原、1937年李济生先后接任董事长,直至宝丰钱庄的沈景樑、李济生任常务董事到1951年为止,(见上海档案馆Q-329-1-39)信托公司是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中一信托公司是早期参与这类民族资产经营管理的公司,直至1952年秋山公是十大股东之一,如加上春晖中学的股份,那么就是中一信托公司的股东之首了(春晖中学的股票是捐己私资购买的)。(见上海档案馆Q329-1-59)1952年宝丰、五丰、春元钱庄和中一信托公司,按当时的规则条件参加了公私合营银行,

(四),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二位祖先与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有着长期特殊的合作关系,在南通大生纱厂、申新纺织公司的合作中规模巨大,除了业务往来的长期稳定以外,主要是与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行长陈光甫先生的私人友情很好,我父亲(秋山公的长孙)1951年成婚,那年那时,陈光甫先生已远在香港,但为私人友情,特意从香港赶回内地上海,参加了我父亲的婚礼,并正式给予证婚。(见我父亲当年的《龍鳳證書》)

综上所述,可以清楚地看到,二位祖先交集的民族实业、民族工业、民族资本这些经济实体,都是二十世纪上海民族产业的大型优质企业,对上海民族产业有着举足轻重的关键性作用,对经济发展都做出过很大的贡献,这是二位祖先自觉自愿的选择,交集合作的深度~时间跨度有几十年,广度~资金规模有上百万,这是二位祖先大胆拓展金融领域的具体实践,是扩大资本规模的有力举措,是与民族产业深度有效互动、交集的有力例证,也为家族钱庄的发展开辟了一条宽广的商路。

二位祖先:

春澜公,万川一澜,智者乐水;亦无惧无畏的商道勇者,这是一种大道无名,大爱无言,大商无算理想信念的家国情怀,这是一种以道为谋,以民为伴的民本情怀,春澜公是一位有大商意愿,德行高洁的缙绅乡贤。

秋山公,砺带河山,仁者乐山;亦作为唯一的继承人,承担起了庞大的产业,繁杂的人事,亦要自觉做到:对自己约束、对他人宽恕、对物质俭约、对天地敬畏的处世原则;秉持觉我、觉他、觉行的自觉理念境界;践行自立、自信、自省的心路历程。实践无为而为用心而为的仁智;构建无用之用待人处事的仁治。(可以看到,在对外的一切文件和商业合同里都找不到秋山公的名讳,这决不是偶然疏忽的!)可以说:“无用之用方为大用”是秋山公为待人处事的座右铭,人生苦短当自觉这境界的真谛秋山公深有领悟,秋山公是一位有真自觉的意愿;能无为而仁治,忍辱负重自觉为家人为后代,我的孝德楷模。

从青年时代开始,春澜公就呈现睿智,对文明文化本源有深深地感悟。秋山公深得祖父商道精髓,继承对中华文明文化朴素的价值观认知;这一切都源于深刻的自我认知;对社会责任的认知;对文化内涵的认知。珍惜中华文明文化朴素的精神内涵;珍惜祖上创下的来之不易的产业;珍惜春澜公“用洋一元要亲为”的家传。秋山公秉承对物尽俭约;取财尽其道;遇事尽自律;与人尽宽处的家传理念。做到对得起一大家族,一众挚友;担当起众多产业,庞大资产;经得起世事炎凉,恶意诋毁;承前启后承上启下,慎对故旧老人亲族挚友一以贯之信任重用,把一个集金融、工商实业等一大摊子人和事治理的井井有条,从容应对来自家族内部社会外部的矛盾和压力,克服困难求生存,求同存异为有序的发展,有时也必须要委曲求全顾全大局,坚定执念保家业,有了资本踏实地走振兴民族产业之路。

二位祖先,一位智者,一位仁者,二者合二为一,一加一而大于二,二位祖先是文明社会的好商人,二位祖先几十年的血脉传承心心相惜、相得益彰,这里以史为证;以史明志;以史传承。这是一篇励志、鞭策、告诫的百年历史启示录。

二位祖先还有一个重要的公共事业~产业的衍生品,就是在社会的基层治理中,为家乡社会提供符民心、顺民意、达民需的公共品(公用事业),就是与浙绍乡贤用私产创立各类民间组织,他们有“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服务于民”的民本情怀,他们愿意把赚来的私产无偿拿出来创建各类公共品而服务于民,这些民间组织亦如董事会,私产就成了董事会制度下的法人产权,这是有别于私产和官产的第三种产权形式~公产,法人产权有对他人资产~私产的支配权,这是一种自生自发的朴素形态,这是一种集体负责的民主态度,这种形态和态度富有生命力,这些民间组织长期深度有效参与社会的基层治理,提供稳定的地方公共品,由此,为家乡人提供了物质生活的便利;精神生活的追求;生命最后的尊严。

在上海丽园路650号,现为一家幼儿园。一百年前,几经变迁,,浙绍公所永锡堂迁于此地,经不断扩建,最终形成了占地42亩,建筑面积达13000平方米规模的浙绍公所永锡堂,永锡堂就是这样一家符民心、顺民意、达民需的机构,这里是为生命最后的尊严提供特殊服务的一个庄重的场所,这是乡贤绅士们对人文化朴素认知的具体行动,,是乡贤绅士们在社会治理基层中,对普通民众关切的精神家园建设,是对家乡人表达最后的尊重和敬意,是乡愁情怀最后的归宿。永丰、宝丰钱庄就是这一民间组织的重要成员,他们与其他成员都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做着细致繁琐的人文关怀的事务性工作。(见上海档案馆Q115-17-16总理财会处:1936年宝丰钱庄;Q115-17-19~23永锡堂办事记录:1926~1927年永丰、宝丰钱庄)

如有机会,还是想以档案史料为基础去探究,结合自己粗简的理解,说一说:“清末民初上虞的钱庄和地方绅士乡贤在社会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如何为地方基层提供有效的公共品,如何长期和稳定的为社会基层民众提供优质服务。二位祖先又是如何从道德教化和制度约束两个层面,以朴素的市场经济和自由民主的理念与社会基层治理的交集,以及和民间组织交集的深度和广度这方面表达自己的浅见”。

二位祖先在十九世纪最后几十年开始在上海创业,产业从无到有,创办了钱庄,在二十世纪初,以钱庄为支柱,产业从小到大,走进了与民族工商业和民族产业深度交集的发展阶段,春澜公和秋山公就是陈氏产业,没有他们就没有今天保存的那些有限的创业史料,这是以数字为实证基础的史料,这段历史、这些史料还不太为人所知,在史料不完整不充分,探究又不深入的情况之下,一般看问题难免会有失偏颇,历史常识告诉我们:一个家族企业能够百年生存发展,决策的当家人必定是最关键的决定性的因素。辉煌的家族企业一朝倾覆的不在少数,探究其倾覆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当家人的出了问题,“覆巢之下,安有完卵;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祖先们没有与生俱来、得天独厚物质遗产,更没有传说中财富的眷顾,有的是八百年家族传承的家德、家风和家规,(见陳氏祠堂“報本追遠”碑刻:大墻門二十三世裔孫陳渭 光緒十五年孟冬月 榖旦、 上海图书馆藏春澜公宣統三年歲在辛亥夏四月1911年“出己资續輯主修”的《陈氏宗譜》)我认为,这是祖传的;独一无二的;受益一生的、立德立人的精神的财富,春澜公和秋山公靠智慧和勤奋做到了每个平凡的人都愿意做的,但却极少有人能做到的,能致富尤能善用其富,把钱用在利国利民的事情上,当颂德更当奉为公德,赚钱不误效国事,这需要超出常人的不懈努力和艰辛的付出,有坚定的信念和虔诚的人性,二位祖先的毅力心力,为社会做的益事善事,终将能渡向精神世界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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